考勤休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一、背景为规范员工日常考勤管理,细化落实各项公司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二、目的
确保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三、职责分工
公司全体员工负责对本制度关于考勤休假规定的遵照执行;人事部负责考勤数据的整理汇总,并监督执行情况;公司高层管理者有权对考勤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四、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涉及员工考勤工作管理全过程,以及涉及上述过程的各部门。
第二章考勤管理公司实行五天工作制,周六、周日休息。各部门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以OA系统打卡记录为准,如被公司查出考勤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一、工作时间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30,午休时间:11301230。特殊岗位以提交的《部门内部弹性工作时间申请表》时间为准。
f二、迟到未经批准,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到岗视为迟到。公司允许每人每月享有三次迟到免责机会,即,在规定上班时间15分钟之内到岗视为正常出勤,不予处罚;如大于15分钟到岗均记为迟到,按照处罚标准执行。从第四次开始,晚于规定上班时间到岗则记为迟到。每次迟到1小时以内扣款50元;迟到1小时以上五小时(含)以内的,按基本时薪标准扣除工资。三、早退未经批准,在规定下班时间前无故离岗视为早退。每次早退1小时以内,扣款50元;早退1小时以上五小时(含)以内的,按基本时薪标准扣除工资。四、旷工(一)以下几种情况视为旷工:1未事前履行请假手续,且缺勤达到五小时以上的;2请假未经批准,且缺勤达到五小时以上的;3假期届满未经续假,当日缺勤达到五小时以上的。(二)旷工处理方式:1员工旷工按基本时薪150扣发工资;2连续旷工2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10天的,给予警告处分;3连续旷工5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达到20天的,属严重违纪,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f五、因公外出员工因公外出须在OA系统中提交《外出打卡》并于次日提交《补打卡申请》。如员工实际出勤时未打卡,需分别在上下班时到人事部备案,并于当日或次日提交《补打卡申请》。考勤周期届满时,如员工工作日无考勤记录且未按规定及时提交《补打卡申请》的,前述工作日按旷工处理。六、违规行为严禁代打卡行为,首次发现给予双方通报批评处理并扣款50元,再次发现双方均按当日缺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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