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部领用原材料、非正常损耗原材料,原材料所负担的进项税额并没有做转出处理;
19、销售废料,没有计提并缴纳增值税;
20、对外捐赠原材料、产成品没有分解为按公允价值对外销售及对外捐赠两项业务处理。
f上述16-20项均涉及企业增值税未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计提销项税、进行进项税转出及有关增值税的其他核算,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
21、公司组织员工旅游,直接作为公司费用支出,未合并入工资总额计提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2、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印花税的申报(如资本印花税、运输、租赁、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等),印花税的征管特点是轻税重罚。
23、很多公司财务人员忽视了房产税的申报,关联方提供办公场地、生产场地给企业使用,未按规定申报房产税,在税务稽查时会带来补税、罚款及加收滞纳金的风险。第二篇会计处理20个常见税务风险点
1、用于业务招待费的发票以“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等内容开具,甚至没有销货清单。
分析:业务实质重于形式,业务招待费有税前扣除限额,Mi
(发生额的60,销售收入的5‰)。
2、用于集体福利的外购商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认证未转出。
分析:用于集体福利的外购商品,增值税进项税税额不可抵扣。
3、用于集体福利的自产产品,没有计提增值税销项税。
分析:自产产品用于福利属于视同销售行为,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4、公司因厂庆庆典活动为员工发放纪念品金额较大,会计从福利费或工会经费列支,未并入工资总额计算个人所得税。
f分析:《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1修订》第十条规定:个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5、公司股东借款,超过1年末尚未结清。
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6、在建工程长期挂账,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是尚未转资,降低了房产税的计提基数,存在一定的税务风险。
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九条规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固定资产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实际成本等,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提取折旧,待竣工结算后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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