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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评选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水利部有关规定,为加快水利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促进我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规范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简称大禹奖)评选活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禹奖是全国水利行业优质工程的最高奖项。获奖工程应是建设规范、设计优秀、施工先进、质量优良、运行可靠、效益显著的工程,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第三条大禹奖评选对象为我国境内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水利工程,原则上以一个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为申报项目参加评选。评选工作按申报、初审受理、现场复核、评审和奖励等程序进行。评选活动在水利部指导下,由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简称工程协会)组织实施,评选结果报水利部。第四条大禹奖每年组织申报,两年表彰、颁奖一次。对获奖工程的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和主要参建单位及其主要贡献人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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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二章
评选范围与申报条件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大中型水利工程具备申报条件的均可申报。第六条申报工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申报工程范围及规模要求(详见附件2);(二)符合基本建设程序,且工程按照有关行业规范要求通过竣工验收五年以内;(三)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经质量监督部门核定为优良;(四)工程投入使用运行一年以上,原则上应达到设计标准的运行考验。第七条下列工程不得申报:(一)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安全事故的工程,或在移民安置、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等方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工程;(二)涉及保密的工程;(三)已经申报过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第三章
申报单位和程序
第八条申报单位为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或由其委托的主要参建单位。第九条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资料:(一)大禹奖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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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三)反映工程建设情况的图片及视频材料。具体申报资料的要求详见工程协会网站“大禹奖网上申报系统”。第十条申报程序:(一)登录工程协会网站,进入“大禹奖网上申报系统”按要求填报有关信息;(二)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打印申报材料;按照工程的管理权限,报相应的水利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由其书面委托的省级相关协会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加盖公章;(三)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大禹奖申报表和申请报告及证明材料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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