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特种车辆的使用管理,规范其使用程序、时间和范围,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使用效能,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定义适用范围1、定义11用车部门:指晋丰公司的七部一室一科及高平分公司;12派车部门:指建丰公司;13特种车辆:指派车部门在册的吊车、叉车、板车、装载机及外协的特种机械车辆;14一车一单:指《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和《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技改、大修、维修工程、装卸和运输货物中特种车辆的使用。第三条职责1、由纪检监审部负责组织计划财务部和生产技术部,在每年元月中旬之前依据周边市场调查价格,定出当年特种车辆小时单价和台班单价后下发派车部门。派车部门对单价可进行下调,但不可擅自上浮。2、生产技术部为特种车辆使用管理的牵头部门,负责所有直接外协特种车辆的调配工作。3、用车部门负责施工票证办理及作业过程中安全和效率监管工作;各用车部门设专人建立《特种车辆使用台帐》进行统一管理,并负责《特种车辆派车作业结算单》的留存。4、计划财务部负责特种车辆费用报销转账工作。第四条用车程序1、用车部门用车人填写《特种车辆使用申请单》,经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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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送到派车部门,派车部门接到申请单后方可出车。
2、高平分公司由机动科代理特种车辆使用业务;分公司各单位由用车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负责人同意,机动科对口技术员核实,机动科负责人或分管经理签字审批后盖机动科大修、维修章或部门章(委托项目)送到派车部门。
3、需外协的特种车辆,通过牵头部门后由用车部门与外协单位协商解决。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用车部门可直接外协:(1)派车部门没有所需特种车辆;(2)派车部门特种车辆正在修理或正在作业;(3)由于市场波动,年初核定的台班价格高于周边市场价格;(4)上次派车服务差或作业效率低;4、特殊情况用车,用车部门负责人可直接通知派车部门。1600之前通知的当天补单,1600之后通知的第二天补单,根据实际情况,部分用车部门周六、周日、节假日可除外。5、用车部门协调办理外协特种车辆的进出厂手续。第五条计时确认1、在晋丰公司(高平)资产范围内作业的特种车辆,以到达施工现场时间至施工结束为基准进行作业用时计取。2、特种车辆使用以05小时为计量单位,用时≤05小时,按05小时计取;用时>05小时≤1小时,按1小时计取。3、特种车辆连续使用4小时为05个台班,连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