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形式。
3、接待投诉者要礼貌、热情、诚恳,认真做好口头投诉的记录或者书面投诉的收件登记,并仔细分析投诉材料,区别不同情况认真处理。对投诉人及投诉事项予以保密。
4、中心对投诉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照中心制度规定,对相关问题及负责人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意见及时反馈给投诉人。
5、进驻中心窗口单位应积极配合中心的工作,对中心转来的群众投诉,在规定时间内作出处理,及时报告中心,并同时反馈给投诉人。
6、中心对一般投诉,要即时处理,现场给予答复;不能现场答复的,要在当日或次日给予答复。对比较复杂或涉及两个以上单位需要协调处理的投诉,要进快和有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在一周之内作出答复,确因客观原因就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予答复的,要及时向投诉人说明情况,并负责此项投诉的追踪处理,直至处理完毕。
7、口头投诉以口头答复为主。书面投诉必须书面答复。重大投诉事项应及时向“中心”领导和上级纪检部门汇报,按规定程序查处。
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追究制内容
责任追究制是指本中心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或有关制度,给行为对象或国家、公共利益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无特殊原因,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群众投拆和上级批评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
2、责任追究范围对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责任追究:
(1)、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规定的。
(2)、违反中心相关制度,工作作风恶劣,服务态度生硬,刁难服务对象的。
(3)、在无不可抗拒因素的情况下,未能按承诺时限内办理有关业务工作的。
(4)、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吃拿卡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损害群众利益的。
(5)、其他违纪违规的。
f3、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上述责任追究范围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送司
法机关处理;因工作过错、过失造成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相应的赔偿责任。(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批评教育:①工作人员未请假擅自离开本工作岗位的。②首问责任人不履行首问责任,贻误办事者办事的。③承办人故意不告知办事者有关办事政策法规依据、办事程序和要求。④办事者来办事,手续齐全、又符合规定,应及时办理而不办理的。⑤对应告知办结时限而故意未告知清楚的。⑥工作中出现一般性差错的。⑦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办文办事任务,但能在第一次催办期限内完成的。(2)有下列行为之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