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的,如鞋子本事不是肮脏的,然而把它放在餐桌上就是肮脏的,食物本不是污秽的,但是把烹饪器具放到卧室或者是把食物溅到衣服上就是污秽的。在不断变换印象的混沌中,我们每一个人都建造了一个稳定的世界,在那里,事物都具有可认的形状,这个世界位于深处并且具有永久性,随着学习进程的推进,物体开始被命名。
换言之,肮脏与秩序是相互对抗的,它是秩序里衍生出来的附属品。哪儿有肮脏,哪儿就必定存在一个有序的体系。
如在本书中有一个很典型的例子,在我们常人看来洗脚水是肮脏的,但是在书中的一个村落,认为神女洗过脚的水是圣水,争相要喝神女的洗脚水又例如在中国古代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认为结过婚的女人就是不洁、在月经期间的女人不洁、坐月子期间的女人不洁等等。
综上所述,人们所谓的肮脏,不洁,洁净,其实都是一个相对的观念,该观念是人们自身现有的文化体系下所建构而成的世界观,一个事物出现的位置不当,该事物则是污秽的,不洁的。因此,“洁净”、“肮脏”即个人世界观。
在我们常人眼中,“危险”相对的则是“安全”,危险的意思即是有遭到损害或失败的可能,而在本书中,道格拉斯则将危险与洁净相对立,她到底想为人们揭示什么呢?在书的开篇,道格拉斯便说道什么是“肮脏”,她认为“肮脏”则是对秩序的违背,那么在这里“危险”则是对违背秩序所产生的结果。
在《洁净与危险》中,道格拉斯阐述了五种处理模糊或反常事件的方案,即将异常物宣布为危险将其作为禁忌进行排斥将其纳入正常分类消灭异常物以及将其异化。前两种方法有异曲同工之处,即是对异常物进行规避的一种消极方法。“纳入正常分类”指通过仪式消除异常物的两义性而使其归入正常分类,如努尔人认为畸形婴儿是河马孩,他们会将婴儿放入河水中,以强化其河马的身份和意识。“消灭异常物”,是指对反常物的直接消除,如西非某些民族和我国跨境民族阿卡人,他们认为一胎只能生一个孩子,若有谁生了双胞胎,就要杀死其中一个婴儿。
综上所述,在本书中道格拉斯认为危险即是对禁忌的破坏所产生的结果,例如约鲁巴人用左手接触一切不洁的东西,若是不坚持这样的区分,那么会导致食物污染,严重会使人致死又比如在中国的风水禁忌中,若是不遵从,那么将会带来霉运等惩罚。
《洁净与危险》透过对于仪式、宗教和生活方式的人类学分析挑战了我们对于肮脏与污染的概念。作者从日常语汇中抽离出肮脏与洁净概念,并将它们与社会秩序扣连起来,这种对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