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使用的情况,由公司分管领导、安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每季度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检查项目部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使用的台账、报表等。(2)实物与账册是否相符。(3)报销手续是否齐全,报销凭证是否有效。(4)财务设置科目与列入科目、记帐是否符合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责任人及时予以调整整改,如屡次违反,公司将对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8项目部编制的专项资金不足有缺额时,应及时追加投入资金额,新增的计划仍按上述审批的要求执行;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其专项资金尚有盈余,由项目部以福利、奖励等形式予以分配,或累计到下一个承接工程项目作为专项资金的积累。9本制度由项目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自开工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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