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资料注意保存公司管理系统运维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系统的运维管理,规范管理系统运维过程中的功能新增、修改和数据修改的过程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1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2定义21硬件:指计算机类设备、备件等。22软件:指由总师室统一购买,供公司各部门共同使用的通用软件,以及由公司委外组织开发的公司拥有版权的信息系统软件。3职责和分工31总师室是公司信息系统运维的责任部门,主要职责:311全面负责管理系统运维全过程的管理和协调。312代表公司与开发、运维单位(以下称委外单位)签订开发和运维合同。313负责和委外单位一起完成管理系统的功能新增、修改和数据修改技术可行性分析和实现工作。314负责管理系统内部代码的管理,调进调出人员管理系统帐号的管理,管理系统帐户菜单配置。315负责每月整理出《公司管理系统运维月报》,并组织委外单位和相关部门开会讨论,加快问题的完成和确认。316负责功能上线的审核把关,同时组织《公司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的更新和培训组织工作。32各部门是管理系统新增修改需求及数据修改提出部门,主要负责:321负责公司管理系统中相关功能新增、修改需求的提出,并在总师室的组织下参与业务和技术方案的讨论和制定。322按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流程,负责功能验收确认和培训掌握确认。4工作流程
2013年8月9日发布
2013年8月9日实施共9页第1页
f41计算机类硬件和通用软件管理411公司各部门新增和报废计算机和通用软件,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执行。
42系统功能新增修改系统功能指的是系统内具有流程控制意义的画面、菜单、按钮等。421各部门在使用管理系统的过程中,如需要对现有功能进行新增或修改时,须提出需求并填写《公司管理系统功能新增修改联络单》(附件1)中“需求名称”和“新增修改功能需求说明”一栏,经部门经理签字后,交总师室审核。
422总师室接到《公司管理系统功能新增修改联络单》(附件1)后2个工作日内与提出部门交流商定基本解决方案,并根据情况召集其他相关部门,讨论制定功能详细解决方案和上线进度计划,并将处理意见通知提出部门。
423总师室编写单据号、计划上线时间并做好记录,委外单位填写“新增修改方案说明”一栏(必要时可添加附件),在总师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24功能新增修改完成并经过委外单位系统测试后,由总师室统一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功能进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