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规定的期限退场或接受调遣。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承包
人责任和义务的同时,由此引起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同意业主从正常支付中扣除相应款项,直接支付所欠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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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和劳务费用,不足部分直接从履约担保中扣除;3.同意承担合同段清场而引起的材料、供货、设备租用、民工
工资和其他相关损失费用。承包人还承诺,愿意承担与之相应的连带法律责任和陕西省交通
厅所采取的任何规范建设市场管理的行政措施。本承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在业主向承包人颁发交工证书之
日起失效。承包人:盖章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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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廉政责任书
发包人全称: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承包人全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乱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甲乙双方特订立本廉政责任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和市场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第二条甲方的责任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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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准要求、暗示或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五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工程项目合同有关的施工分包项目等活动。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项目工程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购买与项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