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工程(专业代码:085202)
一、培养目标
1.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2.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工程实践能力强,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3.比较熟练地运用一门外国语。
二、学科、专业及研究方向简介
光学工程是在光学、激光技术、物理电子学、微电子学、固体物理学、电磁场理论、计算机技术以及信息与通信工程发展与支持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一门内容全新的学科,是本世纪信息科学与技术的重要支柱。光学工程与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控制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和仪器科学与技术等一级学科相互交叉,紧密联系,与近代物理学、数学、机械工程、生物医学工程、环境科学与技术等学科密切相关。我校光学工程主要从事光电子学及其相关应用方面的教学与科研,特别在平板显示技术与器件、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技术、光通信网络与光信息处理、光电检测与光信息处理、激光与太赫兹波技术以及光电工程等方面具有特色。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全日制专业硕士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其中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2.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学校,一般为第一导师;另一位导师为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专家或其他具有丰富工程实际经验和责任心强的技术专家。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
全日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应修最低学分为28学分,其中20学分基本课程设置如下,另外8学分实践类课程。课程学分设置(20学分):(1)基础理论类课程(6学分)自然辩证法(2学分)专业英语(2学分)工程数学(2学分(2)专业技术类基础课程(4学分(3)专业技术类选修课程(6学分(4)工具性选修课程(4学分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每学分对应16学时。课程教学一学年分为四个时间段安排,每学期分为上半学期与下半学期,课程学习一般应在075学年时间内完成。研究生一般应在现场或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培养必要的工程实际技能,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习总结报告,学分及成绩要求由各专业领域自行确定。同时,应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