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美化工作
1、加强对校园古树名木的保护。严格按照《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树移植管理的通知》(腾政发〔2013〕56号)和《腾冲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的通知》(腾政发〔2013〕57号)要求,对林业部门和乡(镇)
f人民政府确定的古树名木及需要保护的树木,生长在各校(园)用地范围内的,由各校园具体负责管护。要实行挂牌、建档、登记。古树名木管护单位或责任人要及时喷药、浇水、追肥、松土,并对古树名木严加看护管理,保障古树名木正常生长,严禁砍伐;严禁擅自移栽;严禁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悬挂物;严禁乱刻乱画,缠绕绳索铁丝,攀树折枝,采摘花果,剥损树皮等行为。
2、根据学校实际对校园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师生创建优美的工作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校园宁静气氛,合理分配校园绿化美化分布,环境育人,关心师生身心健康,建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校园环境。全力将可绿化面积进行绿化,新增绿化带要和原有的绿化格调一致,注重基础工作就是长期工作,抓基础要思长远,注重品种搭配,合理栽种,增加垂直绿化面积,建立完整的绿化体系。将学校可利用的一切条件都挖掘出来,逐步发展、实施,完成规划任务与内容。
(四)校园垃圾处理及排污工作1、提高各校(园)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全乡师生的环保意识,大力推进我乡“绿色学校”的建设工作。一般垃圾处理可分为三类:一是可回收垃圾:是指有机物,可再次利用的物质,如各类废纸、废旧钢铁、易拉罐、旧塑料纸等;二是不可回收垃圾:是指没有利用价值,不可
f再次利用的物质。如:超薄型塑料纸、小于002毫米塑料购物袋、食品包装袋等,这类物质埋在土壤中50年也不能分解;三是有毒有害垃圾:如废电池,此类物质含有大量重金属,一节电池可污染一亩地,实验室的废弃物,经过实验化学反应后,能产生有害气体或液体。各类垃圾实行专人管理,各班级、宿舍都要设立垃圾专管员。各班、各宿舍设立垃圾回收桶,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并有明确标志。对可回收垃圾要尽量回收,所得费用可作为勤工俭学收入;不可回收垃圾学校要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及环卫部门对垃圾进行处理;有毒有害垃圾必须有专人负责,专用容器包装,送相关场所进行无害化处理。
2、对校园生活污水排放要通过化粪池(隔油池)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集镇排污管道,有条件的学校尽量采取雨污分离的方式排水。
(五)校园施工环境治理工作1、实施工程建设过程应遵守的法律法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