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和医嘱单的书写内容
本讲稿最初编写的目的,是用于实习生临床带教。编写过程中,主要参考了《临床医嘱手册》(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季寿琪、何家声主编,19895),部分内容来自网络。用于临床带教后,受到学生好评,故刊于网络,供大家参考学习。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用途,除非得到《临床医嘱手册》的版权许可。
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为病人制定各种诊疗的具体措施。医嘱单必须经治医师亲自填写,如实习医生填写需带教老师签字后方可有效。㈠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书写的载体为印刷的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㈡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㈢医嘱不得涂改,需要取消时,应当使用红笔在医嘱第二个字上重叠书写“取消”字样并签名。㈣一般情况下,医师不得下口头医嘱。因抢救急危重患者或手术时需要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经医生核对无误后方能执行。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及时据实补记医嘱。㈤医嘱单种类:⒈长期医嘱: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⒉临时医嘱:指一次完成的医嘱,诊断性的一次检查、处置、临时用药,有效时间在24小时内。临时医嘱单内容包括医嘱时间、临时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执行时间、护士签名等。⒊备用医嘱:又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