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立磨检修工具、矿山专用工具等。应保管在公司设备备件库,并由专人保管,台帐由设备管理部管理。2、部门公用工具。在日常工作中使用频率较高、公用性强、工具价值相对较高,不需配备到班组及个人的工具。应保管在部门工具间,并由专人保管,工具卡由部门管理。3、班组公用工具。在日常生产中相对常用,公用性强,便于班组组织处理相对较特殊情况下的工作,不需配备到个人的工具。应保管在班组工具箱内,并由班组长负责保管,工具卡由部门管理。4、个人工具。岗位常用的、便于携带以及更适合于个人保管的工具。由使用人保管,工具卡由部门自行管理。第八条部门公用工具的配置按产能规模、工艺装备特点和部门职责不同进行配置。个人工具按工种进行配置。第九条公司公用工具按固定资产管理的原则和要求进行配置和管理,并根据生产经营和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实行逐步到位。对使用频率不高、移动便捷的硫化机、100t以上千斤顶、立磨检修工具、动平衡仪等工具,按渝川大区区域内调剂使用的方式进行配置。公用工具配置方案详见附件一。第十条部门公用工具。公司分矿山、熟料、水泥、发电车间在维修和巡检时用的工具,公司部门公用工具配置方案详见附件二;第十一条班组公用工具。根据维修生产各班组的工作性质和不同特点,便于有效组织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简单问题,班组公用工具配置方案详见附件二;第十二条个人工具。个人工具分机械维修工、机械(工艺)技术人员、电气维修工含技术人员、巡检工、润滑工、汽修工、工程机械驾驶员等;个
2
f人工具配置详见附件四。第十三条个人工具与公用工具在规格上不得重复;同一类别的工具,当
规格有几种时,可在总数范围内适当调整;工具使用中的消耗品,如钻头、安全灯炮、起重用钢丝绳等不属于工具;已有的设备随机小型工具和维修时自制工具应纳于配备方案中。
第四章工具配置、验收及出库核算第十四条在进行工具配置和审核时要熟悉各类工具的配置方案和所配工具的性能,优化选择,以减少配置的盲目性。第十五条工具的验收。验收时设备管理部和物资公司应共同参加、按合同对规格型号进行确认,办理验收手续。第十六条出库核算。正式投产前工具出库后费用列工程建设费用投产后补充工具出库后费用列辅材消耗中工具消耗费用资产类工具列固定资产费用。
第五章工具领用及帐、卡管理
第十七条个人和公用工具领用后实行工具卡管理。工具支领人为部门经济管理员,个人和公用工具领用时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