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实施。③扩初设计说明根据初步设计审核意见的要求决定是否做扩初设计,如需要做扩初设计,按企业规定的程序执行。(3)招标邀请函。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编制《招标邀请函》。(4)集团、设计管理部、项目前期部等均可推荐设计单位。(5)设计单位初选。总设计师组织相关人员,对拟邀请的设计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设计单位资质、以往设计成果、人员和设备情况、投标热情、收费标准等,根据考察结果形成初选拟邀请投标的单位名单,并报总经理批准。(6)发标在设计管理部拟订的邀请单位中,集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直接委托设计单位。如集团决定招标,则由设计管理部负责组织发标会,邀请各投标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进行设计发标,同时组织踏勘现场,解答招标文件中的问题。(7)评标①在《投标书》确定的投标日期,设计管理部负责接受《投标书》,接标人员根据《设计任务书》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检查《投标书》的有效性。②总设计师拟订的评委名单,需报集团批准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或有影响力的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向政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其确定评委名单并组织集团内外有关专家对各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进行评标。③经评标确定中标单位后,填写《标书评审记录》和《合同推荐书》报集团批准,批准后由总设计师向中标单位发《中标通知书》,并拟订《委托设计合同书》报总经理审批。
f(8)签约。总设计师代表企业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书》。第三章设计过程控制管理第6条设计过程的跟踪控制(1)设计管理部应根据项目设计特点,确定对设计过程的控制要求,并形成《设计管理配合要求》,发放至设计单位。(2)对每一个设计项目,在设计开始前,设计管理部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该项目的设计计划和设计输入文件,由设计管理部指定的控制人员审查认可,并填写《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3)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进行过程中,设计管理部应组织控制人员,依据《委托设计合同书》要求和《设计控制计划》规定,前往设计单位进行实地跟踪检查。(4)实地跟踪检查内容包括设计进度、人员资格及专业配合等。检查的依据是《委托设计合同书》、《设计管理配合要求》、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计划》;检查结果应填入《设计跟踪检查记录单》,并将该文件报企业备案。(5)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问题,由检查人员填入《专业工程师通知单》,要求设计单位整改,并要求设计单位将书面整改结果报设计管理部备案。第7条设计评审(1)方案设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