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三)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五)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七)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八)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情况报告;(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f第二十九条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四)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五)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六)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七)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八)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九)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十)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三十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二)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三)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五)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六)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
f(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八)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或者竣工验收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进行核对,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或者出具补正通知书。对已经受理的备案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文件、资料的合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