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附表二的第5栏。辅导期纳税人不再填写附表二第30行待抵扣栏,申报要求同一般纳税人。附表二第5行需与稽核结果通知书进行比对,应小于等于稽核结果通知书中的数据,否则将申报失败。四、稽核结果的处理稽核比对的结果分为相符、不符、滞留、缺联、重号五种。相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也均相同。
f不符,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其号码与海关已核销的海关缴款书号码一致,但比对的相关数据有一项或多项不同。
滞留,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内系统中暂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留待下期继续比对。
缺联,是指纳税人申请稽核的海关缴款书,在规定的稽核期结束时系统中仍无相对应的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号码。
重号,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纳税人申请稽核同一份海关缴款书,并且比对的相关数据与海关已核销海关缴款书数据相同。
(一)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1)稽核结果产生日期距海关缴款书开具日期小于等于180天的,企业可修改后直接报送海关缴款书抵扣清单,重新进行稽核比对。(2)稽核结果产生日期距海关缴款书开具日期大于180天的,纳税人可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一所窗口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申请数据核对需提供材料:《海关专用缴款书数据核对申请单》(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三份),《稽核结果通知书》(加盖企业公章),需进行数据核对的海关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f窗口受理人员应审核纳税人提供的海关缴款书原件收取复印件,查看申请时间是否在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并与海关专用缴款书稽核系统中对应的海关缴款书稽核结果及明细作认真比对,再修改对应数据;窗口审核人员应认证审核电子数据与纸质资料,再进行稽核申请。
附图五:申请海关缴款书数据核对流程
需核对修改第一联清单
核对申请受理
核对申请修改
核对申请复核并输入复核意见
复核不通过:该第一联数据返回到“核对申请修改”,修改后再次提交复核。
复核通过:该第一联数据写入第一联已核对数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