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四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分公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提高分公司方案的编制水平,规范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和实施程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编制依据
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第二版);3、建四科字20122号文《关于印发“施工方案管理规定”及“建工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4、建四科函字201232号文《关于使用统一施工方案封面及格式的通知》;5、建四科函字201327号文《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范管理的通知》;6、建四科函字201353号文《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范管理的通知》;7、其余中建四局、及三公司总部相关文件。
二、施工方案的分类管理及报审流程
一分类管理
1、分公司所属各项目的施工方案的分类、编制、审核及批准规定按建四科字20122号文《关于印发“施工方案管理规定”及“建工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附件1“施工方案管理规定”、建四科函字201232号文《关于使用统一施工方案封面及格式的通知》、建四科函字201327号文《关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范管理的通知》、建四科函字201353号文《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执行。2、O、A、B类方案必须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O类方案编制前尚须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相关管理和技术人员讨论确定主要施工方案),此三类方案的企业内部评审由项目部各部门和分公司各部门负责,由分公司级总工程师负责审核,由承接工程的法人单位总工程师审批;一般技术方案可由项目技术管理人员负责编制,一般技术方案的编制必须以施工组织设计为基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完善和补
1
f充,一般技术方案的内容一般不应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主体内容,只能进行完善和补充,一般技术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由备案的项目经理(即有执业资格证)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实施。3、专业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由专业分包单位负责编制,必须有明确的编制人,审核人和审批人,方案文本格式应符合公司要求,其中,审批人必须是专业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并要求在方案封面专业分包单位名称处加盖专业分包单位企业公章,在专业分包单位完成内部审批以后,再提交至总包项目技术部,总包项目技术部根据分包方案的类别确定是否需要上报分公司审查,如分包方案属于A、B类方案,则必须经总包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内部审核合格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