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一)医院成立预算管理委员会。由院长、分管财务副院长,及财务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二)由财务科统一实施预算编制、审批、调整,执行,分析和考核。二、预算编制的原则医院根据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医疗市场变化、医院事业发展和工作任务计划,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编制年度收支预算,不得编制赤字预算。预算编制坚持以下几个原则(一)完整性原则。各项收支必须全部纳入统一预算管理。(支出中要包括财政专项资金)(二)量入为出原则。编制预算应根据上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结合当年事业发展规划,合理预测本年度的收支,坚持以收定支,略有结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三)保证重点的原则。支出中必须优先保证医疗业务正常运转的支出。(四)归口管理的原则。职能科室为预算执行部门,在预算批准范围内实施计划和控制。(五)统一性原则。按照财务科统一设置的预算表格、程序、时间及规定编制预算。三、预算的编制及调整程序预算编制时间为每年的九月下旬,由财务部门下达编制预算的通知及下发统一的表格。各预算部门要切实按照统一的要求、规定的时间及时上报。预算编制的程序根据“归口管理”的原则,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二上二下”编制方法。有财务科对各部门的预算草案进行收集、分类、汇总,并预算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审批后的意见再返回相关部门修改调整,相关部门调整后再次上报审批,直至预算方案确定。对事业发展项目和重大经济项目必须经过详实的可行性分析论证后再交由领导集体决策,或院长办公会讨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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