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驻外)人员申报表
医保证号联系地址身份证号异地安置原因名地称:址:安置□安居□派驻□其它□(请说明)名地称:址:名地称:址:姓名人员类别单位编号联系电话在职□退休□离休□
定点医疗机构
联系人:联系电话:医院级别:
一级□二级□三级□
联系人:联系电话:医院级别:
一级□二级□三级□
联系人:联系电话:医院级别:
一级□二级□三级□
医院签章:居住地医保机构意见:
年
月
日
医院签章:单位意见: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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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签章:医保中心意见: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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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备注:1、办理申请时必须提供异地户口本复印件或单位派驻外地工作(学习)证明,选择三家非营利性乡级以上医疗机构,同时必须提供证明医院等级的材料,经居住地区医保经办机构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送我中心。安置地在西安的参保人员应优先选择陕西省中医医院、西安市中心医院、西安高新医院。2、异地安置人员需住院治疗时应在以上约定范围内的医院诊治,因约定医院条件所限无法诊治时应及时向我中心电话备案,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先有参保人员现金垫付。诊治结束后须提供全套病历复印件(住院病案首页、入院及出院记录、主要检查化验报告单、临时及长期医嘱、手术时提供手术记录单及麻醉记录单)、财政监印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本申请表复印件等资料,由原单位填报报销单、汇总表后交我中心。3、异地安置人员所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无变化时不需再填写本表。4、本表一式叁份,原单位、我中心、个人各保存一份。5、咨询联系电话: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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