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人社办发〔2010〕658号
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局、环境保护局,省级有关部门:根据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号)13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6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1年5月28-29日。5月28日上午9:00-12:00考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下午14:00-17:00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5月29日上午9:00-12:00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下午14:00-17:00考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f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考2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能获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二、报考条件及部分科目免试条件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台地区的专业人员,澳、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报考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二)凡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