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商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经销商的选择与管理,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涉及的经销商,指与上海香溢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酒业)签订了正式经销协
议的经销商。第三条经销商的权利:经销商是香溢酒业产品销售的主要代表者,保证经销商的利益是香溢酒业获利的
基本条件。香溢酒业将尽力保证经销商的利益,为经销商提供具有多种获益方式和多重激励措施的商务政策,确保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经销商有权利享受香溢酒业提供产品销售和服务方面的支持。第四条经销商的义务:经销商负责指定区域内香溢酒业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包括发现潜在客户、积极推荐香溢酒业的产品、为客户提供销售服务、定期走访客户、按时反馈信息、执行下达的销售计划等,同时经销商必须严格遵守香溢酒业的相关管理制度。在违犯相关管理制度时,接受相应的处罚。
第一章经销商管理模式
第五条香溢酒业对经销商实行动态分级管理模式。第六条经销商的选择:在每个销售区域中,依据经销商的自身条件、资金实力、销售经验等指标,选择
适合的经销商作为香溢酒业的甲级经销商和乙级经销商。愿意承担一定销售任务的有实力经销商为甲级经销商,其他愿意经销香溢系列白酒,并符合基本条件的经销商为乙级经销商。第七条经销商动态评价:香溢酒业每年对现有经销商进行评估,经销商根据评估结果,享有不同的商务政策。第八条经销商的数量设置:依据不同销售区域的实际情况,每个销售区域可以选择1~5家甲级经销商。
第二章经销商选择和评级制度
第九条由销售部进行待开发经销商的选择,由市场部进行相应的评级,以上两项工作分别由部门经理审核后提交给销售副总审核及总经理审批。
f第十条新经销商的选择评级标准1甲级经销商的标准1经销商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单位或持有法人委托书的二级法人单位,有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的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具有独立的账号,能独立行使对外经营业务。2经销商必须具备2年以上的酒类销售经验,在当地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及影响力。3经销商必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良好的财务状况,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4经销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能有不良记录或者商业欺诈行为。5经销商必须具有一定面积的销售场地和营业场所。6经销商必须拥有5名以上的销售人员,销售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现有客户维护能力及新客户开发能力。7愿意承担一定的销售任务。8经销商必须具有积极的合作态度。9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