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责任制第一章总则1、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结合公司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责任制。2、企业的每位员工必须认真履行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环保职责,做到恪尽职守,各负其责。3、公司各级单位必须依法履行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对本单位预防环保事故和发生环保事故的后果承担责任。4、各级负责人缺额或外出期间,由其代理者或副职履行其环保职责。第二章适用范围本责任制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产生废水及产生废气、噪声的岗位环境保护管理。第三章各级人员环保职责一、公司领导层环保职责(一)董事长环保职责公司董事长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体责任,应当履行下列环保职责:1、组织建立、健全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2、及时、如实报告环境安全事故;3、参加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听取总经理及分管环保副总经理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协调解决环保重大问题;4、建立健全环保管理组织和机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环保职责;6、因工作性质原因,董事长的部分环保职责可委托给公司总经理。(二)总经理环保职责公司总经理受董事长委托,全面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是公司环保主要责任人,对公司环保工作负全面责任,应当履行下列环保职责:1、贯彻落实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环保
f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抓好公司的环保工作。2、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目标责任制,督促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3、定期主持召开生产环保专题会议,听取各部门环境保护工作汇报,协
调解决环境保护重大问题,督促环保措施落实到位,确保生产工艺技术及环保设施、环保管理持续适应和符合环保要求;
4、督促、检查公司环保工作,及时消除环境风险隐患;5、落实好两个“三同时”,即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及环保工作“三同时”。6、加强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环保教育和培训计划,并接受环保知识教育考核。7、负责建立健全环保机构、环保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提高环保管理水平。8、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100。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