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名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列》和省政府的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车辆GPS监控系统平台的运行、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车辆GPS监控系统监控、调度、限速等管理作用,有效制止违章行车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建立道路运输GPS监控平台,并落实专人负责GPS监控平台的管理工作,保证平台资料完整、准确、真实、可靠。第二条监控人员每日上班时间检查监控平台在线情况,发现问题通知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第三条监控人员要定期向上级反应车辆监控情况,并做好相关资料台帐。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及时向领导报告。第四条驾驶人员要确保GPS车载终端处于开机状态,保护好GPS车载终端,使之始终处于工作正常状况。严禁人为破坏车载终端的正常使用,严禁私自拆除或改变车载终端结构。车载终端若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企业反映,及时进行维护。第五条严禁无故或恶意手动报警,扰乱平台正常工作。行驶中保持终端信息通畅。第六条遵守各项行车安全制度,对监控平台提醒纠正的违章行为应及时改正。第七条GPS监控人员和驾驶员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无故损坏设备设施或擅自关闭设备或违反公司相关规定
f给予相应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公司将根据规定将对主要责任人实施除名。
第八条公司车辆必须保持在各自线路牌规定的线路上行驶,如未经公司同意发现车辆外出包车或者串线运营,公司将采取一定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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