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维护妇女同志的合法权益,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关规定及市局妇委会有关要求,结合区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妇委会职责:(一)妇委会职责:1、组织妇女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2、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的制定和落实。3、引导妇女进行“四自”教育,提高自身素质,成为真正的新时代女性。4、接受被害妇女的投诉,并要求有关部门或单位依法查处,向一切歧视、虐待、侮辱、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以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5、当妇女合法权益受到他人的非法侵害或妇女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妇委会有权调解纠纷。6、每季度召开一次妇委会,总结工作,讨论下期工作安排。(二)妇委会主任职责:1、负责妇委会和计划生育管理的全面工作,完成区局和上级妇委会交办的工作任务。2、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女性。3、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向区局反映妇女同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4、经常了解妇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与她们交心谈心和她们交朋友,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5、加强妇委会班子团结,增强班子凝聚力,充分发挥班子成员作用。6、负责各部门、社会团体的有关协调工作。7、接受区局党组织和上级妇女组织的领导。(三)宣传委员职责:
f1、在妇委会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2、运用多种形式向妇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3、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体育活动。4、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和家庭教育水平。(四)组织委员职责:1、在妇委会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2、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委会会议精神,完成妇委会布置的工作。3、加强对本单位妇女组织的建设,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为做好妇女组织工作提出好的建议。4、建立健全妇女干部、人才、技术档案,建立妇女人才信息库,定期向领导推荐妇女人才,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一)学习计划:1、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