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干扰和影响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3、不得破坏房屋主体结构及设施,根据造成的后果,赔偿其经济损失。
5、合同终止后要及时搬出,否则按租赁房屋缴纳租金,并处以年租金的10
罚款。
十三、免责条件
如因不可抵抗的自然灾害,使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任何一方均
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条款,
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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