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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选题)、)行政法规①是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制定的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②其法律地位和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③高于地方性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④国务院有权改变和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多选题)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性法规只在本辖区内有效,江苏省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为无锡、徐州、苏州、南京四市。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特别行政区的规范性法律文件行政规章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规章具有法的属性,属于法的范畴,具有法的普遍性、规范性和法制性的特点,与法律法规一样,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普遍约束力。(多选或判断)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不属于我国内法的范畴,但经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承认后的国际条约对于我国国内的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公民也有约束力,也是我国一种法的渊源。(判断)二、法律规范的种类:1法律规范的种类:⑴强制性规范,是指对于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十分明确,而且必须履行,不允许人们以任何方式变更和违反的法律规定。(判断、选择题)⑵禁止性规范,在法律条文中多以“禁止”“不得”“不许”“不准”、、、、”严禁”等词来表述。(单选题)⑶授权性规范:是指授予公民、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有权自己作出某种行为或者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的法律规范。(多选题)三、法律规范的效力:4
f1、法律规范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生效的范围,它一般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2、法律规范的时间效力:生效时间、失效时间及溯及力问题。生效时间的规定一般分为两种情况,法律条文中有规定的按规定;没有规定的按惯例,即自法律公布起具有法律效力。3、法律规范对人的效力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中国人、外国人。(多选题)第二节法律责任的基本理论一、法律责任概述1、法律责任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如每个公民都有遵守法律的责任、人民法院有责任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等等。2、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约行为或者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二、法律责任的认定原则3法律责任的认定,首先是将违法构成的要件作为归责基础。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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