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春涛142200858化学工程
东西方自然观的差异
东西方人由于各自生存环境的不同,人们对于自然的理解也存在着差异。在漫长相对隔绝的历史时期里,各自形成了不同的自然观念。以中国为代表的东方世界自古以来对自然的态度就是崇尚自然,不违天命,顺其自然,认为在人与自然相处中世界万物都是在不停地循环往复。概括来说就是“天人合一”。“天人合一”是一个蕴含古代先人哲学思想的命题。天,就是大自然;人,就是人类;合,就是互相理解,结成友谊。其中有“畏天”、“惧天”的含义,认为“天意”难违,“天”是不可抗拒的自然力的表现,推崇“天”的权威,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知天命”。因此,人们应“顺天”,不违背自然规律,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总体来说,中国古代思想家对自然始终抱有一种神秘感,很少提认识自然,改造自然,而大多是建立在对人的自我内心主体的探索上。通过弘扬主体内心的一种至上之气,圣人便认为可以实现与天地合而为一。与天地形成统一的整体。以欧洲为代表的西方人则恰恰相反。可以说,在西方文明中,人和自然是对立的。并习惯于把人与自然分隔开来,认为人的思维是独立于自然界之外的客观事物,注重人对大自然的探索,认为人可以通过斗争与努力改造自然甚至是征服自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特别是两次工业革命的发展,西方人认识到自然的变化是有规律的,而规律一旦为人类所认知,就能为人类所用。西方人从屈服于自然转向了利用科学技术来征服自然、驾驭自然。避雷针消解了雷电的作用,蒸汽船可以自由驰骋在海洋中。久而久之,西方人产生了对机械、对科技的迷信,似乎依靠科技和机械就能使自然服从人类的意志,把大自然看成是被动的、被占有的、被征服的对象,这种自然观成为引发西方人生存和发展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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