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
2、学校要坚持在开学初、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校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了解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安全规定。
3、学校实行集中路队放学制,由值周领导和值周教师按路队护送到指定路段。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学生必须由家长接送。
4、学校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坚决杜绝学生饮水、食物中毒事件,强化学生集体用餐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5、学校尽力为学生住宿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服务质量。为住宿生配备专职保育员,为学生提供必须的生活指导与服务,保障学生食住安全。
6、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者在履行职责中违反工作要求,不负责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应由当事人负责。
7、幼儿园小朋友和一年级学生每天必须由家长亲自接送。住宿生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家长必须负责接送。对上述学生家长既不接又不打招呼、放学后学生在自行回家路上发生的意外,学校不负担安全责任。
f8、凡是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放学后,节假日或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学校概不负其安全责任。
9、对于学生在校进行具有危险性活动,学校、老师要再三告诫,纠正,但学生自己不听劝阻,拒不改正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不承担安全责任。
10、学校及家长要共同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认真落实学生交通违法记录卡制度。大力提倡家长为其子女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第一责任人签名:第二责任签名:家长签名:阅读拓展:小学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学生的安全,家长、社会、学校都有责任。在校期间,学校对学生已反复地进行了安全教育,学生有一定的安全意识。为了确保学生生命安全,请家长主动对子女进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使他们不管在学校、家庭、社会都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安全规则,使他们在学校是好学生,在家庭是好孩子,在社会是好公民。家长必须教育学生在上课、节假日期间遵照执行以下安全公约:1、不准未满12岁儿童骑自行车上路,禁止小学生驾驶机动车辆;行车走路不闯红灯,十字路口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2、上学或放学时,禁止在公路上打闹、追逐、做游戏、弹珠子等不安全活动,过危险的路段应特别小心。
f3、不准私自下溪、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洗澡或游玩4、课间休息时,不在教室、走廊嘻闹和做游戏活动,不做有损身心健康的活动或游戏,不向窗外乱扔杂物,以防伤人。5、不准进行不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