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审核要点
以下分别列举环境管理体系18个要素的审核要点。这些审核要点是编写检查表和现场审核的主要依据。41总要求:总要求:组织的最高管理者:(1)应理解EMS的总要求和思路;(2)应了解组织的环境管理现状;(3)应明确为实现“承诺”,如何对组织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4)应明确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覆盖范围:(运行单位、现场区域以及范围内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等)。42环境方针:环境方针:(1)检查是否有文件化的环境方针,环境方针是否由最高管理者制定并批准;(2)环境方针的内容是否与组织的性质、规模相适应;(3)环境方针的内容是否包括了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对遵守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承诺;(4)环境方针是否提供了建立和评审环境目标和指标的框架;(5)采取什么方式向所有为组织工作或代表它工作的人员传达环境方针,了解员工是否理解环境方针的内容;(6)采取什么方式使相关方能获得环境方针,检查有关的规定或记录;(7)对环境方针的评审时机及记录;环境因素:431环境因素:(1)程序文件是否包含了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和更新内容;(2)环境因素的识别是否具备充分性;(3)识别环境因素是否考虑到正常、异常和紧急三种状态;(4)识别环境因素是否考虑到过去、现在和将来三种状态;(5)识别环境因素是否包含可望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6)是否有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记录,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和确定是否合理;(7)是否有环境因素和重要环境因素清单;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432法律、法规和:(1)是否建立并保持适用于本组织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程序;(2)法律、法规的获取渠道是否能满足要求;(3)有无相关法律、法规清单,如有,内容是否完全,有无遗漏;(4)是否对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定期跟踪和更新;433目标、指标和方案:目标、指标和方案:(1)在制定目标和指标时,是否考虑了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2)目标和指标是否符合环境方针的要求,是否考虑了法律和其他要求;(3)制定的目标、指标是否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4)指标是否尽可能量化;(5)制定环境目标和指标时否考虑了相关方的观点;(6)有无文件化的管理方案;
f(7)管理方案是否针对其环境目标和指标制定,是否合理、有效和可行;(8)管理方案中是否明确规定了职责、方法和时间表;441资源、作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