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工程使用的原材料进行登记,检查其质量证明文件,同时按要求进行现场取样送检,检验合格后经报验才允许使用。全部钢材均具备出厂质量合格证,现场取样送检86次,全部合格;钢筋焊接(包括闪光对焊、电渣压力、机械连接、双面搭接焊)共取样送检41次,除×××年8月13日送检的Φ22和Φ25闪光对焊检验不合格外,其余全部合格;混凝土均使用由×××砼有限公司提供的商品砼,由×××砼有限公司提供砼配合比报告,每批砼均有合格证,共送检368次,除南座六层柱(BM×1631轴)砼试块检验不合格外,其余全部合格;水泥均具备出厂质量合格证,现场取样送检13次,全部合格;砖取样送检7次均合格;砂取样送检11次均合格;碎石取样送检1次均合格;砂浆均进行了配合比试验,砂浆试块送检45组,检验均合格。
存在问题:2001年8月13日送检的Φ22和Φ25闪光对焊检验不合格,经质检人员现场加倍取样送检后检验合格。南座六层柱(BM×1631轴)砼强度等级达不到设计要求,经加固验收合格。
工程技术资料审查情况:各种质检、自检、隐蔽及质量保证资料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分部分
f项工程和实物质量控制情况: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进行审查,并对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认真编制各分部的监理细则,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经签认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对重点部位进行旁站,加强对关键工序的检查工作,贯彻“事前控制、预防为主”的原则。其中桩基分部工程共91根人工挖孔桩,各桩都进行动测试验,根据动测报告表明:无出现Ⅲ类桩,Ⅱ类桩共12根,其余桩都为Ⅰ类桩;同时对12,24,41,46,47,64,68,59,73共9根桩进行了抽芯试验,根据抽芯试验结果表明:基桩桩身连续完整,砼芯抗压强度值满足设计要求,桩底与持力层直接接触,无沉渣,桩持力层土质等符合设计要求。基础分部工程:土方经检查轴线定位、截面尺寸、深度、平整度、回填土密实符合要求,实测标高、长度、宽度偏差在允许范围内;钢筋经检查规格、数量、间距、锚固、搭接长度、焊接、平直度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混凝土的主控项目符合要求,拆模后经检查未出现较大的蜂窝、孔洞、裂缝及露筋现象,允许偏差项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桩基础经检测符合设计要求。主体分部工程:模板经检查轴线、平整度、标高、截面尺寸、垂度度均符合要求;钢筋经检查规格、数量、间距、锚固、搭接长度、焊接、平直度均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混凝土的主控项目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