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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Z201000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Z2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5分左右)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民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公司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招投标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城市房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经济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反垄断法、节约能源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残疾人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刑法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非诉讼的程序法:仲裁法
2Z2010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一、法的形式(在我国,习惯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7类制定法形式:
f二、法的效力层级:1宪法至上;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投标法优于合同法);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1法律之间: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裁决2行政法规之间:由国务院裁决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地方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1同一机关制定的:由制定机关裁决。2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适用地方性法规的,选择地方性法规;适用部门规章的,提请全国人大常委裁决3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由国务院裁决4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裁决公布后的30天内,报有关机关备案。
f2Z2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4条):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法人的分类1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变更要办理登记并公告2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机关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行政法人:有独立经费的机关成立之日起,机关法人中的一种,机关法人包括行政法人、立法法人等事业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如学校、医院等社会团体法人:需要登记的,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不需要登记的,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三、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表现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对应总公司),项目部不具有法人资格;子、母公司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四、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作用:1法人是基本主体。2确立了建设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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