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交办函[2002]404号)
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档案局;顺德市交通局、公路局、档案局: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质量以及项目建设与项目档案工作同步进行,根据交通部印发《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交办发[2001]39号)在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各建设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工程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二年七月四日
广东省实施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保证工程项目档案的内在质量,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新建和改建公路建设项目(包括独立的公路桥梁、公路隧道和公路渡口),自立项开始至竣工验收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各种门类和载体的全部档案文件材料。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规划、立项、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使用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应归档保存的文件材料。其具体归档范围按本细则“附件二”执行。第四条各市交通局(委)、公路局和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对所辖范围内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第五条公路建设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国家对项目档案工作的有关要求,明确各自职责,把公路建设项目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作为项目建设
f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路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中。各单位要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领导人责任制,配备专人负责公路建设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立卷归档工作,保证项目建设与项目档案工作同步进行。第六条公路建设项目单位在与参建各方签订承包合同时,应明确项目文件材料的积累、整理和移交责任。第七条各级交通。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监督、指导本部门、本地赠设项目的文件材料工作,履行事前指导、中间检查、最后验收的职责。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由国家档案局或委托省档案局组织档案验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由省档案局和省交通厅档案管理部门组织档案验收:凡经省审批兴建并由省交通厅(或部委托)主持竣工验收的项目,由省交通厅档案管理部门与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档案验收:各市(县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