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科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
告制度一、报告要求(一)发生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
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科主任调查、核实后立即报告医务科。(二)医务科立即组织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对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进行一般、重大、特大级别的认定。(三)医务科将有关情况汇总、分析并如实向院长和分管副院长汇报,经院长批示后将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信息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在规定时限内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时限如下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日起6日内,上报有关信息。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2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自事件发现之时起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四)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
f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或相关科室工作人员核实后按照本制度报告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的情况。(五)医务科完成初次报告、核对后,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将补充、修正的相关内容报至院长、分管院长,由医务科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直报等形式向卫生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补充报告。二、事件调查处理(一)放射科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科、保卫科应积极配合科主封存有关病历资料及相关物品,任组织力量维护正常工作秩序,并向病人及其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工作,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二)责任科室及时填写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或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上报至医务科。(三)责任科室和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
f管理委员会工作,医务科做好医疗质量安全(不良)医务科及时组事件调查处理工作,并如实提供事件有关情况,织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管理委员会有关人员认真分析、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三、监督管理(一)科室鼓励积极上报医疗质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