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大唐国际潮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计算机(DCS)软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热控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与管理工作,确保机组的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大唐国际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热控计算机的软件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算机软件管理内容
第三条计算机系统软件定义1计算机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2计算机系统软件是指维护计算机运行,由计算机硬件制造商提供的通用或专用的操作系统。3计算机应用软件是指控制系统的组态或程序软件。第四条计算机软件的备份1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件和数据库应定期进行备份,完全备份间隔三个月一次,部分备份间隔每月一次。2在计算机控制系统检修前、后,应及时进行完全备份。计算机控制系统在长期停运前也应进行完全备份。3备份结束后,在备份件上正确标明备份编号、名称、备份时间等内容;对备份进行读出质量检查,应无介质损坏或不能读出等现象发生,备份的内容、文件大小和日期等应正确。
f4备份应至少保存有三个连续不同时间的拷贝,且每个时间的拷贝应至少保存两份,存放在无强电磁干扰、无高温、清洁干燥的两个不同的地点,分类保存。
第五条计算机软件的保护和口令管理1严禁将现场控制计算机用于其他用途,各系统计算机专用,禁止将与系统控制无关的文件或软件拷贝进现场控制计算机。2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计算机控制系统的软件。除非软件升级或补丁的需要,严禁在计算机控制系统中使用非本系统格式化或读写过的光盘或其它存储介质。3严禁非授权人员使用工程师站和或操作员站的系统组态功能。4每三个月更改一次工程师站的登录口令,同时检查每一级用户口令的权限设置应正确。口令字长应大于6个字符并由字母数字混合组成。修改后的口令应做好记录,妥善保管,严禁向无关人员泄露。第六条计算机软件的修改与保存1现场各计算机控制系统的工程师站、历史站均应配备上机操作记录本,任何操作人员均应将所做的所有操作内容详细的记录并签名。2进行计算机软件、组态修改时,事先必须提出修改申请,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批准后,由热控专业指定专人执行。修改结束后,通知提出修改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验收,详实核对并确认以后及时编写异动报告并通知生产部门,方可投入使用。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最新的软件、组态备份。3对系统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应用软件)的任何修改,包括版本升级和安装补丁,都应及时进行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