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华的生财之道
从近年来公开的报道看,党政领导干部腐败,要么是在热点经济领域变着方式谋取不当利益,要么是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卖官”收钱。河南省许昌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华受贿案就是这样一个典型。他在县长、县委书记、副市长、市委组织部部长等岗位上,这两个方面的事都有,如在房地产公司拿干股、承揽绿化工程分红利、帮助申报项目得好处、出售官帽职位收红包,而且受贿数额竟逾千万元。王国华受惩处是必然的。这起典型案件表明热点经济领域的权钱交易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办案的两个重点如何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有效制约监督,防止权力滥用,仍然是一个需要深入探索的重大问题。现年46岁的河南省许昌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部长王国华,仕途曾顺风顺水1981年从漯河师范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郾城县今漯河市郾城区孟庙公社任团委书记,一年后被选拔到共青团郾城县委任组宣部部长,1984年升任共青团郾城县委副书记。此后他先后担任过郾城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副县长,漯河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等职。1996年5月,任临颍县委副书记、县长,两年后任临颍县委书记。2001年2月,任许昌市副市长。2006年12月,任许昌市委组织部长。王国华出任县长时仅33岁,出任县委书记时不过35岁。当他面对检察官讯问时,曾不止一次骄傲地说“当年我是全省最年轻的县委书记”。很多曾经与他共过事的人对他的评价是有魄力,年轻有为。然而,随着2008年3月河南省纪委对其“双规”,王国华头上昔日的光环一点点褪去。经过开封市检察院近半年的侦查,其贪婪的本性呈现在了法庭之上。11月25日,开封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国华有期徒刑十五年。法院经审理查明,王国华利用职务便利,在为请托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的过程中,收受贿赂款12594万元人民币和2000美元。1在房地产公司拿干股在王国华受贿案的行贿名单中,有一个人不能不提,这个人就是刘红磊。刘红磊是郾城人,是王国华家的远房亲戚,论辈分,他应叫王国华叔叔。他和王国华认识是通过王国华的弟弟王保华介绍的。刘红磊大学毕业后,进了郾城县城建局,不久就成了城建局下属一家装饰公司的负责人。1998年5月,王国华任临颍县委书记后,刘红磊找到王保华,对他说“趁我叔在位,咱们还是成立个公司搞房地产吧。注册的事,我去办,不用你和我叔出资,公司是咱俩的。”王保华觉得刘红磊这个主意不错,同意以股东身份加入公司,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