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浙卫发201477号【发布部门】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317【实施日期】201403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基层卫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浙卫发201477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卫生局):现将《2014年全省基层卫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会2014年3月17日
2014年全省基层卫生工作要点
13
f贯彻落实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围绕健康浙江发展战略,以全省卫生事业及基层卫生“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全省医改“十二五”实施方案为引领,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围绕一个核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抓住三个重点,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提高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落实五项举措,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县乡村一体化综合管理改革,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基层卫生信息化建设等五项举措,确保各项基层卫生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一、主要指标(一)巩固完善新农合制度,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3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75以上,住院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不低于8万元;普通门诊报销比例争取达到45左右。(二)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2014年底累计创建120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200家左右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全省8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签约对象总数达到500万,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达到200万。(三)深化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全省建立县域医学检验、影像会诊等中心的县(市、区)达到30个以上;所有县(市、区)以县为单位紧密型乡村一体化管理率巩固在60以上。(四)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质量,高血压、糖尿病规范管理人数分别达400万和90万;60周岁以上参合老年人体检率65以上;各县(市、区)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巩固在80以上。二、主要工作任务(一)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3
f1.完善参合政策。继续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5以上。落实资助困难人群参保政策。加强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的参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