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表率队2个。“优秀学科专家组”、“优秀学校教研组(备课组)”选拔对象为在推进课堂革命行动、开展课题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团队。“家校共建模范班”选拔对象为在开展家长培训、家长参与教学和管理、家校关系融洽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的班级。“阳光大气表率队”选拔对象为定期开展相关活动,并为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的教师社团组织。第八条从教资历系列教师荣誉。10教龄系统:起航奖35个,远航奖35个。11教辅系统:火炬奖35个。“起航奖”从教龄10年以内、“远航奖”从教龄30年以上各方面取得一定成就的教师中选拔。“火炬奖”选拔对象为长年坚守后勤教辅岗位做出较大成绩且造就他人成功的教师。第九条教育质量系列教师荣誉。12学生竞赛系统。一级:卓越导师、卓越教练。二级: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练。13中考质量系统:优胜学校1个,进步学校1个,优胜学科36个,学科质量提升奖36个。
f14办学水平系统:校园文化奖12个,教育创新奖12个,办学特色奖12个。
学生竞赛系统表彰对象为经区教育局组织安排的3人以上参加的团体活动,其中“优秀指导教师”、“优秀教练”选拔对象为区级团体总分前三名的部分辅导教师;“卓越导师”、“卓越教练”选拔对象为市及以上级团体总分前三名的部分辅导教师。中考质量系统由教育科按中考成绩在全市、全区排位推荐。办学水平系统由学校申报,教育局评审。
第十条选拔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师德、知识、能力、业绩并重的原则;3业内公认和社会公认的原则;4统筹兼顾、一线教师为主的原则。第十一条选拔采取教师自荐、学校推荐、教育局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各类别各系统标注的教师荣誉评选个数为参照数,具体数量依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宁缺勿滥。第三章管理第十二条对获教师荣誉称号的教育人才队伍实行届别管理制度,宜昌市拔尖人才系列每三年一届,区级荣誉称号每年一届。第十三条建立教育人才联系制度。张榜公布每年选拔出的教育人才名单,提请社会重视和监督。安排教育局领导、党代表、
f科室负责人和学校领导人对口联系,掌握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帮助解决相关困难,为他们参加上级专业培训、学术交流等活动提供便利。
第十四条建立年度绩效考核制度。由教师科统筹组织对已命名表彰的教育人才进行专项年度绩效考核,对宜昌市级拔尖人才系列考核情况上报市教育局,对区级各类教育人才考核作为年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