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管理
第二十三条考勤管理一、考勤数据原则上通过人力资源软件进行管理,由各公司人力资源归口管理部门考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尚未实施人力资源软件公司可指定专人进行人工统计。二、各部门公司考勤负责人需确保提交考勤统计数据及时、准确。三、如发现考勤数据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查实给予相关责任人书面警告直至辞退处理。四、每月考勤数据经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各级人力资源归口管理部门备案,考勤结果作为当月薪资核算依据之一。第二十四条打卡管理一、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均给予严重警告,并给予100元次的负激励(在当月绩效奖金中体现),如重复违反以辞退处理。二、员工因公事或合理原因(包括外出、考勤卡失灵等)和因个人原因(包括忘记打卡或未带卡)导致未打卡等现象,须及时填写《考勤确认单》(附表十)报各部门公司考勤员处备案或提交考勤申请电子流程,否则将作为旷工处理。三、因个人原因未打卡如当月累积未打卡2次(不含)以上,处以超过次数每次50元的负激励(在绩效奖金中体现),年度累积10次(不含)以上,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依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四、出具的未打卡说明经核实如有不实之处,除当日以旷工论处外,申请人和审核责任人均记书面警告一次,并给予100元次的负激励(在当月绩效奖金中体现)。迟到、早退、第二十五条迟到、早退、旷工一、迟到、早退迟到、1、原则上正常上班时间后530分钟内上班者视为迟到,正常下班时间前530分钟下班者视为早退,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未办理请假手续者以旷工论。2、迟到、早退如当月累积迟到早退2次(不含)以上,处以超过次数每次50元的负激励(在当月绩效奖金中体现),年累积迟到早退次数超过10次以上,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依此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f各公司可根据《华峰集团处罚制度》及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二、旷工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1、迟到30分钟至4小时,或早退30分钟至4小时,以旷工半天论;迟到或早退超过4小时,以旷工1天论。2、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3、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续假未获批准而逾期不归的。4、不服从公司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工作岗位工作的。5、利用病假、事假在外兼职的。6、上班未打卡,且未提交考勤申请电子流程或《考勤确认单》说明理由者,以旷工论。7、旷工1次给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