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xxx有限公司
办公楼项目众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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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xxxxxxxxxx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众筹协议
重要提示: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协议(包括附件)的全部内容。您在签字确认后即构成您对本协议所述内容的同意,本协议自您确认并根据本协议第33条的约定支付相应认购价款后即对您产生法律效力。当您同意支付,即视为您接受本协议的内容及约束,并自愿支付本协议项下的全部认购价款。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该条款的含义,可以不进行后续操作。
本《xxxxxxxxxx有限公司办公楼项目众筹协议》(以下简称“本
协议”)由xxxxxxxxxx(以下简称“发起人”)和
(以下简
称“投资人”)订立。
上述主体单称“一方”,合称“双方”。
鉴于:1发起人系xxxxxxxxxx有限公司投资人及股东、总经理。2发起人通过交易安排拥有本协议项下约定的众筹标的,并拟转让该等众筹标的;3投资人为具备一定经济能力和风险识别能力的市场投资人;4发起人拟同意以认购价格将众筹标的份额转让给投资人,投资人拟同意以认购价格自发起人处受让众筹标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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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以兹信守。一、定义如无另有约定,本协议中有关词语的定义如下:1保密信息:指本协议第101条所规定的含义。2本协议:指本协议首部所规定的含义。3不可抗力事件指:依合同法规定在本协议签订并生效后,非由于任何一方的过失或故意,发生了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且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瘟疫、战争、政变、恐怖主义行动、骚乱、罢工以及新法律或国家政策颁布或对原法律或国家政策的修改等因素。4超筹:指本协议第35条所规定的含义。5到期日:指依据本协议第62条约定,由发起人向投资人回购众筹标的份额之日。6发起人:指本协议首部所规定的含义。7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8投资人:接受邀请有意参与项目投资的特定投资人。9投资金:投资人参与项目投资而投入的资金。10交易安排本协议第22条所规定的含义。11年化收益本协议第222条第1项所规定的含义,“年”按365日计算。12认购价格:本协议第32条所规定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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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3认购价款:投资人根据认购价格向发起人支付的价款。14实际众筹资金:众筹项目下发起人通过众筹方式最终取得的投资人购买众筹标的份额的认购价款。15收益派发日:本协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