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人员的责、权、利,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和瓦斯抽采达标。第四条党委书记职责矿党委书记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部门瓦斯治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把全矿干部、职工的瓦斯培训教育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政工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瓦斯治理知识教育活动形成全员防治瓦斯的格局,做好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对瓦斯治理的监督职能。第五条总工程师职责矿总工程师是瓦斯抽采工作的具体责任人,负责组织编制、审批、检查瓦斯抽采计划、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和抽采达标评价报告等。第六条分管副矿长职责
f分管副矿长对分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负责落实所分管范围的瓦斯抽采工作。第七条副总工程师职责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瓦斯抽采工作负责,组织分管部门做好瓦斯抽采业务监督和技术服务工作。
第八条
生产技术科职责
1、负责把瓦斯抽采设计纳入采掘工程设计之中,把瓦斯抽采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程,并安排到采掘计划之中,同时要做到采掘部署合理。2、负责按抽采设计要求,把抽采泵站工程的施工安装、运转纳入生产计划。3、负责按抽采设计和计划,安排施工抽采工程,并严把工程质量,督促其按计划完成。4、负责编制年度抽采计划,编制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抽采设计。5、在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向施工单位提交详细的地质资料,在采掘过程中做好地质预报工作,并做好瓦斯地质图的编制等工作,防止误揭瓦斯异常煤层。6、负责监督抽采钻孔进尺的验收汇总工作。第九条的监督检查。2、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及抽采钻孔进尺的验收工作。第十条调度室职责安检科职责1、负责对打钻、抽采、管路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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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负责协调抽放管路、设备运输安装工作。2、负责协调钻孔施工期间的相关工作。3、负责抽采钻孔进尺的验收工作。4、负责钻孔施工地点及井下抽采泵站的通讯、监测系统和监控视频的安装及维护工作。第十一条机电科职责1、负责井下抽采泵站的供电设计,负责监督检查瓦斯抽放泵站机电设备,负责抽采管路安装协调工作。2、负责落实抽采地点电气防爆检查,确保井下电气设备无失爆现象。3、负责组织每旬对抽采泵站内各种电气设备、抽采系统、供水系统检查不少于一次,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安排责任区队处理。第十二条劳资科、企管科、供应科、培训办等科室职责1、劳资科、企管科、供应科、培训办等科室负责按矿井抽采工程设计、计划,优先保证抽采工程所需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