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742陶光品生科三班
答:我国《宪法》上既是权利同时又是义务的有:一、政治权力与义务:1、选举权利与义务主管理权利与义务4、监督权力与义务;二、人身权利与义务:1、生命健康权利与义务人格尊严权利与义务4、住宅安全权利与义务三、财产权利与义务:1、私有财产权利与义务四、社会经济权利与义务:1、劳动权利与义务社会保障权利与义务4、物质帮助权利与义务;2、表达权利与义务3、民
2、人生自由权利与义务3、5、通讯自由权利与义务;2、继承权利与义务;2、休息权利与义务3、
五、宗教信仰及文化权利与义务:1、宗教信仰权利与义务与义务。这样规定的原因:
2、文化教育权利
权利和义务的种类内容不同,其中被法律规定或认可的,称为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我国宪法法律规定了种类多样、内容丰富的公民权利与义务,这些权利与义务具有广泛性,公平性和真实性,表现在:权利与义务的主体为全体公民,权利范围覆盖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各个方面;权利与义务为公民平等地享有或履行;国家从制度上、法律上、物质上保障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实现。权利和义务一般来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或者法律虽未明文规定,但可以推导出的经验结论。法律权利意味着人们可以依法做或者不做某些行为,可以使人们谋求属于自己的正当的利益,具有自发性;法律义务包括作为义务和不作为义务两种,是站在集体和社会的角度使全体成员规范自己的行为,具有限制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指出“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的,享受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义务,反之亦然,世界上没有脱离权力的义务,也没有脱离义务的权利。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的关系:前者代表利益,后者代表负担,前者是主动的,后者是被动的。它们是法律这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相互排斥的对立面,但同时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一方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作为法律的主体,我们,每一个公民,要将这两个方面结合起来,不能顾此失彼,享权利之便,践义务之行。履行义务是享受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我们依法享受的权利来源于社会,是社会全体成员履行义务的结果。只有社会大众都履行自己的义务,个体的权力才有保证。比如,我们依法享有监督权,这是在社会组织、机关都履行接受监督的义务的基础上才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我们年满十八岁,就依法享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