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期内需要办理调动手续的特殊情况,经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四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一般不得辞职。对于确有特殊原因而本人坚持申请辞职的非核心涉密人员,经本单位批准,在其人事档案注明涉密身份和脱密期,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后,方可办理辞职手续。
第十五条涉密人员不得擅自离职。对已经离职的涉密人员本单位劝其返回单位。若本人要求辞职的,按涉密人员辞职规定办理手续。对不回本单位又拒不履行保密义务和手续的,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涉密人员调动、辞职会使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的和国家另有规定不得辞职的,本单位可不予批准。
第六章职责划分和保障措施
第十七条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涉密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对涉密人员资格审查和等级审定、调动离职等进行批准,并按照小组分工抓好督促落实工作。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f(一)涉密人员资格审查;(二)根据部门初审意见进行涉密人员登记审定和变更;(三)组织和安排涉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四)组织涉密人员保密教育活动;(五)根据涉密人员涉密等级拟制保密津贴发放明细;(六)涉密人员的脱密期管理;(七)对涉密人员调动辞职等进行保密审查。第十八条涉密人员违反保密法规,泄露相关秘密的,本单位将进行查处,并根据《保密奖惩制度》追究相关人员的涉密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本单位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f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保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山东省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实施细则》关于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保密要害部门是指本单位涉及绝密级或者较多机密级、秘密级国家秘密的内设机构;保密要害部位是指市委办公室内部集中制
作、存放、保管国家秘密载体的专门场所。第三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确定,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做到严格管理、责任到人、严密防范、确保安全。第四条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主要负责人的其职责是:(一)确保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二)结合本部门、部位实际,制定具体保密管理制度和防范措施;(三)建立岗位责任制,把保密责任落实到人,与所属工作人员签订《保密责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