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土地总登记审核结果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经人民政府批准后办理登记。
第四章
初始登记
是指土地总登记之外对设立的土地权利第二十五条本办法所称初始登记,进行的登记。
f当事人应当持县第二十六条依法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新开工的大中型建设项目使用划拨国有土地的,还应当提供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当事人应当在付第二十七条依法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清全部国有土地出让价款后,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第二十八条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已依法转为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合同及土地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当事人第二十九条依法以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应当持租赁合同和土地租金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第三十条依法以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权出资或者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作价出资或者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当事人应当第三十一条以国家授权经营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资产处置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授权经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第三十二条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应当持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初始登记。当事人应当持有批准权的人第三十三条依法使用本集体土地进行建设的,民政府的批准用地文件,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第三十四条联营等形第三十四条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依法以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
f式兴办企业的,当事人应当持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和相关合同,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当事人应当持农用地使第三十五条依法使用本集体土地进行农业生产的,用合同,申请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应当持土地权利证第三十六条依法抵押土地使用权的,书、主债权债务合同、抵押合同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同一宗地多次抵押的,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