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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考勤风波”解析员工四种错
A企业是一家商贸企业,他的座息时间是早8:30分至12:00;13:00至17:30分。近日企业HR发现员工的考勤情况十分混乱,例如以出差、公出为由的迟到早退现象层出不穷;午间考勤更是糟糕透顶,经常有员工”钻空子”无故拖延上岗时间。于是该企业HR做出如下规定:1、严肃原有考勤制度,对来迟到、早退者以三分种为基数,每三分钟处罚5元;2、各种请假、公出、出差均需于先填写《员工外出登记表》,并于三个工作日内交直属上级签字,不得延误;3、午间上岗前均需进行考勤,以确定上岗时间。此文一发,一时间真可谓“风云变,波澜惊”!一周下来,外埠部:由于经常出差一时错过文件下发时间,且后期传达力度不够,一时间出现《员工外出登记》忘签现象;技术部:几名员工,由于工作繁忙,疏乎大意中午出现忘考勤现象;软件部:由于终日在公司“坐班”办公自认为不存在考勤问题,竟有一名软件工程师两天没中午考勤;行业部:由于是销售团队,其中有两名员工平日里就爱“钻空子”,一见此景,更是谎称公出,早退三次。
面对此情此景,看来HR是要与员工在这场“考勤博亦”中过过招了。1、找到外埠部经理对文件的内容做出重申,要求即刻将《员工外出登记》漏签处进行补签,并表示再有此类现象将按规定严惩;2、招集技术部所有员工开会,并指定专人每天进行提醒,对忘考勤者以文件形式作出批评;3、单独找到那名软件工程师,了解具体情况,说服教育。在找出该工程师按时到岗的证明人后,按照规定罚款额50%标准予以处罚;4、对销售部两名员工进行全额罚款,且要求销售部经理加强员工监管。5、召开全体员工大会将上述处理公布于众,并郑重声明对以上规定如有再犯者均将坚决予以严惩。
f综上所述,究其根本员工犯错大体上可分为四大类,针对不同的本质应该给予不同的处理。
一、有意之错,绳之以法。
一眼就可以看出销售部员工,报有“钻空子”、“浑水摸鱼”的心态就是想去钻管理上的“空子”;这种员工实属企业中的“害群之马”,有“意”在违反纪律,不严惩不足以正法纪。坚决处罚,而要罚到其心惊胆寒为止。
在日常管理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员工为了自己的“私利”,公然向制度挑战;或是人云亦云,随波逐流;亦或投机取巧、兴风作浪。笔者认为,对于这种有意之错,必需绳之以法。一则,严惩以正法纪;二则,严惩以正人心。三则,严惩以正风气。
二、有心之错,先理后法。
软件工程师乍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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