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共计7739字
论诉讼时效【摘要】诉讼时效是民法中一项重要的制度由于我国《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规定不够全面、明确,理论上对诉讼时效的一些具体问题争议较大,如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法院是否应主动适用时效等,这些都是诉讼时效制度中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从诉讼时效的概念、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时效的期间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断中止以及法院是否可以主动适用时效等几个方面,结合国内最新的研究理论,深入全面的进行了探讨【关键词】诉讼时效;适用范围;时效中止;时效中断;主动使用时效
1
f全文共计7739字
建设法治社会已经成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的重中之重,在整个社会都沉浸在学法、用法、知法、懂法的积极氛围中时,作为政法工作者通过对法律的研究、探讨,不仅有利于推进我国
2
f全文共计7739字
法律的完善,也使得执法者对于法律的理解更为深刻,对于法律的适用操作更为熟稔。本着学习探讨的态度,下面就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的有关诉讼时效的若干问题笔者谈一下自己的认识,旨在抛砖引玉,以期对此类问题求得正确理解。
一、诉讼时效的简述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力即丧失请求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规定诉讼时效的目的在于督促债权人积极主张权利,保持民事流转关系的稳定性。在民事诉讼中,债务人常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对抗债权人的权利主张,诉讼时效问题成为案件的争议焦点,是否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是决定诉讼双方当事人胜诉或败诉的关键问题。我国把诉讼时效制度纳入实体法范畴,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散见于《民法通则》及相关实体法中,《民法通则》对诉讼时效制度规定得比较笼统、抽象,缺乏可操作性,司法实践中对有关诉讼时效问题存在一些争议,人民法院在具体审理案件时对涉及诉讼时效制度理论缺乏统一认识。
二、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一适用对象诉讼时效适用对象的界定,关系到对当事人权利保护的合理性。日本
3
f全文共计7739字
民法以债权及其他非所有权之财产权为客体,德国民法以请求权为客体,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亦以请求权为诉讼时效之客体。通说认为我国诉讼时效适用的对象应为请求权,因为只有请求权才须以义务人的给付为满足条件,因而涉及相对人的利益。债权请求权包括合同债权请求权、侵权请求权、不当得利请求权、无因管理请求权、缔约过失请求权等,均一体使用诉讼时效。但并不是所有的请求权都可以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