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姓名__________
档案编号__________
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制
f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协议书
甲方受托方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乙方委托方
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及省有关规定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义务及权利
1、根据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保管乙方人事档案
2、负责人事档案材料收集、鉴别、整理、归档、保管等工作
3、办理人事调动并负责人事档案的查阅、转递工作
4、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连续计算工龄、调整档案工资
5、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职以及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申报事宜
6、为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办理集体户籍落户、迁移、利用等相关事宜
7、管理党员组织关系
8、单纯保管人事档案
9、出具以档案为依据的有关证明材料
10、因政策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甲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甲方不承担本协议的责任
11、因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失误造成甲方无法按本协议进行人事代理业务时甲方有权自行提前中止本协议且不退还乙方已缴纳的管理费。
二、乙方的义务及权利
1、遵守甲方人事管理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2、协议期内乙方因单位变动、劳动合同变更、职务职称晋升等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及时提供给甲方存档。
3、严格履行《借阅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制度》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党员组织关系在甲方管理的应按时到所在支部交纳党费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党章规定办理。
f5、乙方开具证明或办理相关手续时须持有关组织介绍信、身份证和人事代理协议书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交委托函以及代办人身份证。
6、乙方委托甲方进行人事代理须向甲方支付人事代理服务费标准19元月需一次性缴纳本协议有限期内人事代理服务费。逾期不缴费的甲方有权停止一切人事代理服务。
7、乙方转出人事档案时应结清人事代理服务费并将本协议退交甲方。
三、其它有关事宜
1、本协议签订期限最短为一年协议期内如提前解约所缴人事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满可续签。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经办人签字身份证号码
电话85611188业务咨询联系电话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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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5611158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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