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口镇高湖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提高教育质量是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核心任务,是推进教育公平的内在需要,是教育发展的永恒追求。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逐步完善我市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特制订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的意见》为指导,树立全面、全程、全员的教育质量观,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以学生发展为核心、科学多元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制度,切实扭转单纯以学生考试成绩和学校升学率为唯一标准的评价倾向,促进学生人人发展、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终生发展。二、工作原则(一)全面关注原则。关注所有学生,让所有学生都能得到适合自己的、不同程度的个性化发展;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学业发展的同时,也关注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二)全程评价原则。从教育输入、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三个阶段全视角评价教育动态的循环发展。(三)全员参与原则。学校要充分应用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发挥以评促建的作用,围绕教育质量提升工作开展政策、管理、研究、师训、教学等改进活动。同时引导社区和家长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监督和反馈工作,加强家校沟通与合作,改进社会舆论的价值导向。三、评价内容与办法及结果运用:我校教育质量评价以“抽样检测与问卷分析相结合,分段要求与指标对应相结合,部门分工与协调合作相结合”等方式开展。评价内容由学生品德发展指数、学业水平指数、身心健康指数,兴趣特长指数和学业负担指数等“五位一体”评价指标体系构成(具体指标体系见附件)。
f(一)品德发展指数(1)评价内容:主要考查学生品德认知和行为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包含行为习惯、公民素养、人格品质、理想信念,孝心孝行等。行为习惯主要测评学生在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热爱劳动、爱护环境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公民素养主要测评学生在珍爱生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友善、乐于助人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人格品质主要测评学生在自尊自信、自律自强、尊重他人、乐观向上等方面的认知和表现情况。理想信念主要测评学生的爱国情感、民族认同、社会责任、集体意识、人生理想,爱乡情感等。孝心孝行主要测评学生尊敬师长及孝敬长辈等方面的仁孝之心与日常行为表现。(2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