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程序
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
第一部分: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审判长:请坐下,“××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原告身份信息及代理权限。原告:审判长: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被告:。审判长: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原告:无异议。
f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审判长: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不申请回避。被告是否申请回避?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原告:清楚。审判长: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5最后陈述的权利;
f6有请求回避的权利即当事人如果认为本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有权申请更换上述人员。
当事人必须履行下列诉讼义务:1对自己提出的主张负有举证义务,能够提交原件、原物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印件或复制品;2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妨碍民事诉讼,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3如实陈述事实,不得做虚假陈述;4双方当事人应围绕诉讼请求能否成立进行陈述。5自觉履行生效裁判文书规定的义务原告是否携带有证人、鉴定人出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