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司发2012号
关于印发《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现将《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二年五月主题词: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意见通知
日
报:省司法厅,市委政法委,市综治办发:各县(区)司法局、市局有关科室,存档。东营市司法局办公室2012年5月(共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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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印发份)
f东营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讨论稿)为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提升司法所建设水平,规范司法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在服务“黄蓝”国家战略,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司发20097号)《司法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0919号)和《山东省省级规范化司法所考评办法(试行),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扣建设“平安东营”和实施“黄蓝”国家战略这条主线,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实现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高管理水平和履职能力为重点,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原则,进一步加强司法所组织建设、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制度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目标从今年起,集中3至5年时间,按照“五化”要求,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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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构建一套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运转协调、作用明显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建立一个设施齐备、功能健全、保障有力的司法行政工作平台,达到机构单设、编制单列、人员充实、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内部管理科学规范、作风能力明显改善的目标,使司法所业务工作更加活跃,工作效能明显增强,服务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不断开创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三、主要内容(一)组织机构正规化1、司法所应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实行县区司法局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制,使司法所成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街道)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