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包括下列内容:①建设项目概况;②施工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③安全设施及其原材料检验、检测情况;④主要装置、设施的施工质量控制情况。(四)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
f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
1、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①建设项目施工完成情况;②生产、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和设计能力;③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④采取的安全措施;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⑥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2、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将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方案,分别报送与本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相应的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和有关危险化学品其他安全生产许可的实施部门备案。(五)建设项目投入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的验收申请书;2、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意见书(复印件);3、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f5、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安全评价报告。五、附则本制度由公司安全技术科负责解释。
“三同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范围1、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施源头控制,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改造、运用和调试项目。二、相关术语定义1、“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职业卫生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2、投资项目:经公司正式批准的建设工程项目(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应用项目。
f3、立项单位:投资项目的使用单位;公用设施项目的立项单位为相关职能部门。
4、设计单位:特指投资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单位。5、特种设备:锅炉、起重机械、电梯、压力容器(r